【本報訊】就終審法院九龍城南角道5個地段重建計劃所作的判決,令專注收購舊樓重建的發展商,要重新評估項目的成本及發展時間,其中香港小輪(050)便就其深水埗通州街重建項目出通告,指會跟有關政府部門聯絡,以確定判決會否影響該項目官契的詮釋。
該通告指出,通州街官契是根據《一九零一年前濱及海床條例》條款,於1910年12月31日批出,內有關於地皮不得作「Reclamation building dwelling houses workshops factories or godowns or similar purposes」用途的條款。該公司初步就該地官契的使用條款取得法律意見,指跟九龍城案件有所不同,通州街項目官契條款應詮釋為准許興建樓宇。且土地上已有1幢高層建築,附近跟其同條款的土地,亦有相似建築。
不過該公司因未確定此詮釋及是否要再支付額外地價,會聯絡有關部門尋求澄清,所費需時,重建進度或受延誤。
除上述項目,田生集團(183)早前公佈的九龍城聯合道及賈炳達道項目,以及恒地(012)深水埗永隆街11至19號項目,也或受影響,因後者永隆街11號的官契內,同樣有不可建多於一座房屋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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