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修例嚴管銀行銷售

證監修例嚴管銀行銷售

【本報訊】證監會拆銀行及券商「免死金牌」!證監會昨日公佈修訂專業投資者制度諮詢文件,建議金融機構需要嚴格評估客戶購買產品合適性,並將條款寫入客戶協議,意味金融機構日後向專業投資者推銷產品時再無「免責條款」。

加強保障專業投資者

證監會將由今日起進行為期三個月諮詢,根據文件,是次的修訂主要目的是加強對個人投資者的保護,銀行及券商即使向專業投資者銷售投資產品,需要嚴格評估對客戶的「合適性」,例如是否有投資相關產品的經驗,並將確保合適性規定寫入客戶協議,以保障投資者利益。
證監會中介團體監察科高級總監浦偉光解釋,現時銀行及券商銷售產品予專業投資者,只要對方符合兩年內曾交易40次規定,以及簽署協議確認為專業投資者,便可免於遵守《操守準則》及合適性要求,但在新規例下,將一律以合適性為準。
他表示,證監無意大幅修改現行條例,因此建議維持專業投資者定義為擁有800萬元投資組合,或持有4,000萬元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