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超人謝偉俊是保皇黨中較有思辯能力的人,雖然他的阿爺一吹雞,謝超人也一定跪低,但日前的婊子論卻於理不通。
事緣四名激進反對派為要求政府派錢和實行全民退保,對財政預算進行拉布,但其他反對派議員拒絕參與,在保皇黨和政府施壓下,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決定剪布,於5月14日下午1時半終止辯論。
就曾鈺成的剪布決定,反對派發出強力抗議,除拉布四子抗議被逐離場外,公民黨的毛孟靜也抗議離場。對於主流反對派反對拉布,但又反對剪布,689先生先在他的網誌作出批評,及後在立會主席閉門假諮詢議員對剪布的意見時,謝偉俊就指主流反對派反對剪布是做婊子而又想攞貞節牌坊。
婊子論引起婦權健將黃碧雲、毛孟靜等的強烈抗議,但這其實不是重點,重點是一個反對拉布的人並不表示一定要贊成剪布。
一個相似的類比就是一個投反對票的人,當然反對別人投贊成票,但並不表示他會贊成禁止別人投贊成票。拉布是於法有據的行為,但曾鈺成的兩次剪布卻是明顯的越權。一位議員當然可以反對別人做合法的事,例如以上的婊子比喻,就是合法的,但反對別人用婊子比喻也是合法的。但這並不表示當有人以違法的行為去禁止別人用婊子作喻時,例如以暴力威嚇等,反對用婊子作比喻的人必須贊成。
反對一樣合法行為,和贊成以非法手段阻止這種行為是兩個不同的取態。前者是價值判斷的問題,後者卻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前者沒有一定的對錯,後者卻絕不應做。
上次違法剪布,法庭以司法立法兩權獨立而不受理,而反對派之後對此也不了了之,因此曾主席可以一而再的濫權。反對派若在這次剪布後也和上次一樣的取態,那麼拉布這樣唯一可以反制港共政權的工具就會壽終正寢。
筆者支持這次拉布,但理解反對拉布的反對派人士的立場,也絕對支持他們反對曾鈺成的剪布,只是憂慮他們事後又不了了之。
李德成
公開大學電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