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華早報》兩名女記者在港鐵上水站採訪水貨客活動時,遭兩名大漢襲擊。兩漢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罪,裁判官王詩麗昨宣判時指,兩人的暴力行為具侮辱性,此風不可長,法庭有責任阻止。但考慮兩人初犯,遂輕判社會服務令60小時及100小時,各賠償事主1,000元。陪同到庭的一名親友離開時態度囂張,迫近鏡頭邊跳邊叫嚷:「真係爽!影相啦,上鏡呀!」
首被告鄭成榮(52歲)及次被告李克(51歲),昨獲輕判後面帶笑容離開法院,同行一名身穿紅色衫的男親友舉起雙手不斷跳,並說:「我好鍾意影相,都未上過鏡。真係爽!影相啦,上鏡呀!」隨後他更豎起拇指說:「影相啦,影我啦!」然後,他叼着香煙說:「我食煙呀影相吖!」
律師求情時指兩人已反省,對衝動行為深表悔意。律師呈遞兩人出入境紀錄,以示兩人非水貨客。案發本年2月28日,兩名被告在上水車站通往彩園邨的行人天橋上,以粗言辱罵兩名女記者,鄭掌摑姓謝攝影記者的面及推其肩膊,李則推她上身及篤其鼻樑。
案件編號:FLCC96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