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江中心鬥爭四十多日,碼頭工友便逐漸離開,返回葵涌貨櫃碼頭工作。只是一天時間,長實便非常有效率,在長江中心大廈門外,立即放置了大大的花槽。
長江集團沒有公開詳細解釋為甚麼有這個新擺設。但明眼人一看,便知這是針對碼頭工友在上幾個星期在長江中心門外抗議的迅速反應。可能李氏父子不喜歡抗議人士在中心外掛起醜化他們良好商業形象照片,或對管理該處的管理人,擺上大大花槽便一了百了,以後有甚麼工人同長實和黃抗爭,都不會再搞到他們頭上。
長江中心外面的,近滙豐一面的公共空間,從一開始便擺放十多個巨型花槽,大大防礙行人使用道路,在午飯時間這處便十分擠逼。這一次,長江又重施故技,將花槽範圍無理擴大,後果非常明顯,便是大大收窄公眾人士合理使用公共空間,包括集會,抗議的自由。
長江中心外的公共空間,和其他私人物業內公共空間一樣,是受土地契約條款規範,一般有條款保障公眾人士使用權利,及若私人業主要在公共空間作出新擺設或更改,應要向地政總署申請,批准後才可更動。碼頭工人罷工事件剛結束,長江中心管理人是無可能在短短幾日便完成申請,很明顯,這些新花槽擺放是違反地契條款。
其實,在過去幾年,大地產發展商濫用公共空間的例子時有所聞,遠的有時代廣場及港灣豪庭例子。兩件事都是由傳媒揭發,在公眾及立法會壓力下,地政署及屋宇署才強制執行契約條款。近的例子便是中聯辦外的政治花槽,因為京官不想聽到噪音,不希望在中聯辦外集會,便在沒有甚麼合理理由下,起了這些政治花槽。
這些公共空間管理人,有時亦是在沒有理由下自把自為。我兩個星期多前一個晚上參加罷工工友集會,約了黨友在滙豐銀行總行地下集合,當天黃昏,滙豐便將地下落了閘,限制了行人使用。滙豐地下是另一個公共空間,當天,滙豐以甚麼理由落閘?
現時,長江中心違契擺設政治花槽便是考驗地政署是否依法辦事及是否對大發展商一樣秉公執法。
地政署官員,是時候執行契約。
李永達
土地監察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