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浪費警力 - 陳沛敏

誰在浪費警力 - 陳沛敏

你擔心自己牽涉刑事案件,主動聯絡警方查詢,你以為這是警民合作嗎?錯了,原來你這樣做,警方可以隨時告你浪費警力,甚至阻差辦公,最高刑罰是監禁兩年。當然,你可能不知自己已經犯法,因為警方可以低調執法,通緝你一年半載,然後才拘捕你。像荒誕小說的情節?這是今日的香港。
一批曾參加去年反國教集會的市民,昨日到警署查詢自己會否已在警方通緝之列。保安局長黎棟國和警方先發制人,早在他們抵達前發表聲明,指市民只要奉公守法,毋須擔心是否被通緝,更警告「妨礙報案室運作的人或干犯『浪費警力』或『阻差辦公』等罪行」。

被低調通緝了一年零四個月後近日被控非法集結的陳玉峰在面書留言:「你睇落覺得這些人『玩嘢』 ,故意去警署生事。其實他們的處境是我和一樣的,就是被拘留後,本來無罪釋放,你離開警署時以為自己walk out as an innocent person,唔知點解,兩年後警察又會來樓下圍你,說你早已是通緝犯、為何不去自首。」
想知道自己是否通緝犯,不向警方查詢還可以到甚麼地方查詢?按警方現在的說法,卻是警方找你時找不到,你是通緝犯;但你來問警方我是否被通緝,你又可能犯法。
難怪陳玉峰問:「曾偉雄,究竟我想乖的話,可以點做?」
諷刺的是,那十多人到達警署前,警方部署了不少軍裝和便衣人員在場戒備,又擺下鐵馬陣。他們只是來查詢自己有否被通緝,警方卻如此大陣仗,其實是誰在浪費警力?

陳沛敏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