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主席:高調罵娘 - 盧先亞

好不主席:高調罵娘 - 盧先亞

一個人做壞事固然可惡,不過更可恥的是東窗事發後還要狡辯,且是荒謬絕倫的砌詞,這樣不就是連別人僅有的智慧也冒犯了嗎?當然,世間終究有些人會輕信「狗噏」,正如「性交可以轉運」,「瑞士雪山肺轉手可以贏幾廿個開」,但是這些該在《警訊》才會出現,提醒市民騙徒犯案手法層出不窮的情節,卻一而再,再而三在現實生活發生。
然粉墨登場,真人表演的卻是警隊一哥。西諺有說:「Fool me once, shame on you;fool me twice, shame on me.」黑影單嘢之後,仲要嚟多劑「低調」通緝,直教香港最重要的執法單位蒙羞,也教市民認清這位禿鷹先生徹頭徹尾的公安嘴臉。

選擇性拘捕 公安味濃

律政司袁國強強調檢控決定與「佔中」完全無關,並指出2011年7月1日發生的示威及集會活動,律政司只根據警方提供的調查資料給予法律意見,作出檢控決定其時尚未出現「佔中」議題,故此檢控程序並無受相關議題影響,亦不含政治動機,而被捕人士的身份更不會干預檢控決定或法庭程序的處理。但想當年姓梁嗰位前前律政司放生報業女王,咪就係充份,應該係「過份」考慮涉案人的地位和背景囉!
前車可鑑,而涉及當年違反《公安條例》和被控集結罪名的九人,有八人的案件已經審理、判決、執行,現才驚覺有漏「捕」之魚,事不尋常,卻是內地慣見秋後算賬的手法。就算不是「選擇性檢控」,怎說都不脫「選擇性拘捕」之嫌。按警方之前的說法,即律政司早在去年初已經作出拘捕決定,陳姓弱質民女一名,憑甚麼竟獲警方如此厚待,低調通緝?但她這通緝犯年多來都大模大樣出席公開場合,並與本港政要親密接觸,反而暴露本地安保絕大漏洞。
但警方為何又非常忽然地轉趨「高調」,然後在中環鬧巿拘捕這位一直公開「潛逃」的通緝,其中原因何在?市民總應有個「狗噏」以外的答覆。另外陳姓通緝犯的提問,包括:究竟我(一個普通市民)如何會知道自己已被通緝?警方會用甚麼方法通知這涉嫌通緝犯?該犯是否需要去警署,才能查詢自己是否正被通緝?而禿鷹先生不到小女子出沒的地方以待,卻虛耗警力守株待兔,又作何解?每條問題都合情合理,較諸低調說法,這才是人話,亦請一併作答。昨天是母親節,若一己惡行劣語禍及壽堂(網上評論,慘不忍睹),低調通緝,惹來高調(被)罵娘,唔知係咪忤逆不孝呢?

盧先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