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處拆橋 村民無路歸家<br>曾申建合法通道被拒 怒斥當局無情

地政處拆橋 村民無路歸家
曾申建合法通道被拒 怒斥當局無情

【本報訊】北區地政處被指強拆沙頭角兩間村屋外的石橋,居民無路歸家。業主稱該石橋於買屋時已存在,是連接村屋及沙頭角公路的主要出入口。去年接獲地政處通知,業主驚悉石橋是僭建後,曾三次申請租用官地另建合法通道被拒。出入問題未解決,處方月初突然派員拆橋,業主控訴處方不近人情。
記者:袁樂婷

萊洞村41號B座業主金寶盛前年9月買入該村屋,當時於正門前已建有十多米長石橋,跨過約兩呎深排水渠連接沙頭角公路行人路,是居民主要出入通道。去年4月收到地政處信件,才知悉石橋是僭建物,且前任業主早於2010年6月已接到清拆令,賣樓時卻未有告知。
地政處於信中表示,該僭建石橋鄰近巴士站,如有車輛出入,可能危及候車人士安全。
金寶盛即向處方承諾石橋只作為他與太太步行出入的通道,獲地政專員恩恤處理,口頭批准保留石橋。豈料處方突「反口」,本月2日派員拆除A座及B座石橋。

業主金寶盛門前一條橫跨排水渠的石橋被拆,出入通道受阻。李忠浩攝

現用簡陋後門出入

現時金寶盛須繞過停車場,使用屋後僅足一人勉強通過的簡陋後門出入。A座居民更慘,因沒有後門,須如「蜘蛛俠」般貼牆而行,靠排水渠頂僅數尺寬的小路爬近大門。「(處方)叫我喺兩間屋(圍牆)中間開個位,畀隔籬屋用我後門入,我肯人哋都唔制啦」。
金寶盛承認買樓時百密一疏,沒留意屋契附有圖則只包括花園範圍,沒標示路口。
他為此三次申請租用屋外官地另建合法通道均被拒,理由是該片政府土地有其他用途,以及興建新通道有機會阻塞及降低排水渠容量。
他反駁指屋外排水渠已荒廢,渠務署更已在附近興建新渠,「好質疑其實有冇落嚟睇過,定見地圖有渠就話唔得」。
他批評地政處不近人情,「我從來冇諗過要將條石橋合法化,只係希望先有合法路,然後拆橋」。他希望地政處正視事件。
北區地政處表示,2009年7月向A座及B座村屋發出完工證時,兩條僭建石橋並不存在,處方發現僭建後一直有跟進及採取相關的土地管制行動。處方否認曾口頭批准保留石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