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打擊違規食肆不力

食環署打擊違規食肆不力

【罰款了事】
申訴專員公署揭發食物環境衞生署,縱容食肆無牌及違規經營。有食肆被釘牌後,仍無牌營業一年多,其間食環署只檢控及罰款了事。另有食肆利用冗長的上訴程序,令食環署暫緩釘牌。
申訴專員公署指出,食環署現時只由衞生督察主要於周一至周五朝8晚6執法。去年及前年成功檢控無牌食肆,分別只有521及381宗,平均只罰款4,000多元;食肆阻街的成功檢控個案,由前年約1,500宗減至去年800多宗,平均罰款1,200元。過去兩年成功檢控食肆違例擴大營業範圍,分別800多宗。
有食肆2010年4月被釘牌,該年底至2012年3月仍無牌經營;其間平均每月遭食環署檢控3次,共罰約5,000元,視交罰款為經營成本。另有食肆在2010年6月被釘牌,7月提出上訴,至2011年被裁定上訴失敗,但又再提出上訴,同年3月被駁回,4月交出牌照,但繼續無牌經營。
申訴專員公署對食環署提出17項建議,包括對冥頑不靈的食肆採取即場拘捕、檢取證物,及發出封閉令等強硬措施;將三層上訴機制縮減為兩層,及考慮限制屢次違規人士申請經營食肆。食環署應派遣可7天及晚上工作的小販管理主任執法。公署批評地政總署,未有積極處理食肆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問題。
食環署回應指,會成立由衞生督察職系人員組成的特遣隊,以試點形式專責打擊違規食肆黑點。

食環署被指未能於晚上執法,遏止食肆阻街情況。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