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艘內地船2010年在西貢東龍島附近海域相撞,運沙船迅速沉沒,船上8人死亡。貨船船長及舵手昨承認危害他人在海上安全罪。海事處驗船報告披露,肇事貨船的指南針、雷達、訊號燈等機件均有問題,驗船主任認為該船「低於安全標準」,舵手則承認撞船前無大幅度扭舵去改變船隻方向,以避免兩船相撞。
扭舵幅度不足
當船長的被告姚寶農(66歲)及擔任舵手的被告林寶大(62歲),均為內地人,昨於區域法院認罪,獲准繼續保釋至下月4日判刑。辯方指船長在案發後大受打擊,現已退休。案中所有死者已獲賠償。
案情指,貨船「惠金橋08」於2010年12月7日凌晨3時於東龍島東南海面遇上運沙船「潤澤001」,當時能見度有6公里,海面浪高兩米。貨船舵手稱當時他已減速並扭舵,又向運沙船打訊號燈及用無線電知會對方,但運沙船並無回應,亦無改變航道。惟海事處專家認為,舵手扭舵幅度不足,最終兩船相撞。
當時已「落更」的船長形容撞船一刻聽到巨大聲響,隨即目睹運沙船船頭向前傾側,迅速沉沒,他立刻報警。運沙船上14名船員中,8人遇溺身亡。
案件編號:DCCC 13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