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田生地產遭前項目總監陳志凌追討1,200萬元獎金一案,昨於勞資審裁署續審。田生地產主席區永華出庭作供,聲稱會否發放花紅、花紅數額以及何時發放,是「由我決定,好隨意、睇我心情」,並指陳是由行政總裁黃芳人所聘用,但陳質疑他和黃的關係猶如「邵逸夫和方逸華」。
記者:蔡少玲
區永華接受盤問時,申索人陳志凌曾問他與黃芳人的關係,是否如「六叔」邵逸夫和「六嬸」方逸華一樣,但審裁官認為問題與案無關,區只答視黃為得力助手,更稱黃替他工作多年,九成發展地盤皆來自黃,反觀陳入職以來「未交過任何生意」。區說公司有職員對此甚不滿,認為應解僱陳,「不過我厚道,最終都無!」
區供稱,當初並非他親自與陳談聘用條件,而是黃負責,陳最初要求12.5萬元月薪,但黃後來還價6萬,別無其他條件,區更沒有應承每個成功併購樓盤分獎金10萬元給陳。至於田生在2010年起的三年內,曾先後發給陳共282萬元,區解釋,這是酌情花紅,「意思係由我決定,好隨意,睇我心情、工作量啦,冇規定」。
業績差分花紅較少
區說若公司業績好,會由他按個別員工表現決定如何分配。2010年因公司業績較預期理想,為表鼓勵而分兩次發出共120萬元花紅給陳,他最初曾考慮只給陳50萬元。翌年公司業績更上層樓,他決定撥1,300萬元作為花紅,該年陳獲140萬元。不過到第三年,陳的花紅卻銳減至22萬元,區透露,因田生在該年的業績較之前差。
陳盤問區時指,田生於2010年底印製的刊物中,曾提到公司併購的地盤項目有606個,但區稱數字只屬公司目標,實際成功項目遠不及一成,「如果真係做到10%,我就發達喇!」
案件編號:LBTC4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