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小六女生覃某因不滿同班同學比自己漂亮,將她約至家中殺害,並砍斷頭顱、手臂裝入袋中。因覃作案時未滿十四歲,不追究刑事責任,公安對其收容教養三年。近日,廣西河池市法院終審判決,判覃父母賠償死者家人10.8萬元人民幣。
去年,南丹縣裏湖瑤族鄉仁廣小學13歲的周某與小她幾個月的覃同學,同居住在一條街,平時兩人要好。覃卻因同學們曾議論她長得胖、不及周漂亮,而心生嫉妒。同年4月,覃邀請周到家中玩,用木凳砸暈她。再找來菜刀、啤酒瓶、割紙刀、剪刀等兇器將她殺死,還將頭顱、手臂砍斷,裝進膠袋,並清理案發現場血迹,殘忍程度令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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