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樹下:是歌詩,不是詩歌 - 何福仁

蘋果樹下:是歌詩,不是詩歌 - 何福仁

漢人的樂府,原本有一個音義俱美的名字:歌詩,是可以唱的詩,而不是詩歌。據班固《漢書.藝文志》記載,樂府是皇家掌管音樂的部門,漢武帝定立郊祀之禮,設立這麼一個官府,既效法周代采詩,又令文士作詩,再由音樂家配曲,看來是先有詩,然後協律,再加以推敲、調整,所以稱歌詩。當年的音樂局長李延年,官銜叫「協律都尉」,史書說這位音樂家出身宦官,深得武帝的歡心。天子那麼多儀式、慶典,那麼多飲宴,豈能沒有音樂,豈能沒有詩?他高興了,要歌詩助興;不高興,同樣要歌詩解悶。御用音樂家作了新曲,再找人配詩,也會有的,從歌的角度講,以歌為主,當然可以稱為詩歌。
漢志是漢以及漢之前的官方書目,並分門別類,其中「詩賦略」一門,分別「不歌而誦」的叫賦,能歌的則稱「歌詩」,歌詩名下列出漢詩和樂府若干篇。漢之後的詩作,非漢志作者所能知。秦代甬鐘出土,上刻樂府兩字,說明樂府並非武帝始創。以為「歌詩」云云,由班固始作,同樣不對,因漢志乃班固刪節劉歆的《七略》而成,後儒限於今古文門戶,也因政治因素(劉歆是王莽的國師),不喜劉歆。最極端的是康有為,他在《新學偽經考》裏把劉歆大罵一通,厚誣他「遍偽諸經」。劉歆果爾能遍偽《左傳》、《周官》等等,真是作家之中的大作家。這方面,錢穆為劉向劉歆父子編的年譜已辯之甚詳。
何況,先秦已有歌詩的說法。我至少看到兩條:
一、墨子和儒生公孟辯喪葬問題時,說:「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墨子.公孟》)墨家提到詩原來有四種表現方法,吟誦、以琴瑟配奏、以歌唱出、伴以舞蹈。一般弦歌並不細分(史遷但云「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這裏歌詩的「歌」作動詞。但由此可以發展為名詞。
二、《左傳》襄公十六年,晉平公與諸侯飲宴,要大夫們舞蹈,說:「歌詩必類!」楊伯峻解釋:「必類者,一則須與舞相配,而尤重表達本人思想。」《左傳》這段文字甚少人注意,其實很有意思,反映春秋人的文藝觀,所唱的詩要和舞蹈配合。有趣的是由一群政要點出,後文說,如果不相類,是因為有異心,齊高厚的詩不類,被晉上卿荀偃怒斥「有異志」。
誰先用「歌詩」,未必重要,要注意的是:從先秦到漢代,詩並不獨立,總是和歌孿生,而且往往早生。此外,二千五百年前已經認定,詩歌舞同場演出,必須互相呼應、配合,不能各自修行;這,才是真實情感的表現。政要責成粉飾的文學藝術有真心真意,也夠弔詭的。沒有真情,後文還有後文:出兵討伐。歌詩此文,當然也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