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住公屋的婦人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居於市價近千萬私樓的男子,索償100萬元。興訟婦人稱,該男子以不同理由問她借錢,在不足兩個月內欠下巨債,但只還款3萬元。
原告鄭小萍,居於大埔大元邨,被告陳志遠的寓所,則位於沙田名城3期高層單位。資料顯示,該單位去年市值864萬元。
入稟狀指,被告於今年2月初至3月底,以不同理由向原告商借現金逾113萬元,例如聲稱遺失銀包、兩度揚言女友急需入住仁安醫院進行流產手術,甚至遭高利貸勒索。原告現只索償區院索償上限的100萬元。
案件編號:DCCJ158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