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江中心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案,高院昨裁定在大樓外圍罷工的碼頭工人有權繼續逗留在該處示威,毋須拆走大門對開的帳篷等臨時搭建物,至於早前限制工人進入及逗留大樓的臨時禁制令則仍生效。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歡迎判決,肯定了市民享有於私人管理公共空間示威的權利,是香港一個重要案例。
官指須移除部份帳篷
法官林雲浩稱,長江中心外圍的地方屬於公共空間,留守於此的碼頭工人有權逗留,他們亦無進行違法行為或對公眾構成嚴重不便。至於有長江中心的租客投訴大部份出入口遭阻塞,法官指從證供可見,是因大樓管理職員決定將之封閉,並非直接因為示威工人造成。
不過,法官認為,位於皇后大道中一段就近扶手電梯的行人路面,路段狹窄,路人眾多,考慮到公眾利益,法官遂頒下臨時禁制令,要工人將設置於這裏的臨時搭建物移除。
至於其他位置的帳篷是否應被禁制,法官認為要留待正審時處理。李卓人向法庭確認,今天中午前會拆除有關區域內的七個帳篷。
原告和黃屬下公司,即長江中心業主Turbo Top Limited曾指出,罷工工人以身兼長實集團及和黃主席李嘉誠為談判施壓目標,而選擇到李設置辦公室的長江中心示威,是「去錯地方搵錯人」,因為和黃並非這班工人的僱主,即使要找和黃,也應到和記大廈而非長江中心。法官在判詞中指,不能確定這個論據。
李:「半杯水」的勝利
李卓人指,早前貨櫃碼頭及今次關乎長江中心外的禁制令判決,均顯示對工運和示威權的保障,形容對工運是「半杯水」的勝利。事實上,公眾也不認同工人於長江中心外示威有問題,上海遊客範先生說,非常支持和同情罷工工人的抗爭方式,不覺得罷工帳篷阻礙電梯通道,這種事情要是在內地,早被武力清場。經常經長江公園扶手電梯上落班的王先生則說,沒遇見有人投訴罷工帳篷阻路。
案件編號:HCA6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