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劉投訴《蘋果》刊登醫生信

大劉投訴《蘋果》刊登醫生信

【本報訊】屢次聲稱因病而缺席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賄賂案的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昨天在報章刊登聲明,指《蘋果日報》刊登其醫療報告侵犯私隱,決定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和提出民事訴訟。

總編輯回應非有意誤導

劉鑾雄和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涉嫌賄賂歐文龍一案,上周一因劉鑾雄稱病缺席而再押後。澳門助理檢察長陳達夫不接受劉的缺席解釋,因劉提交的醫生紙所指的身體問題,嚴格上不能稱是病,下令劉到公立醫院檢查,或派澳門醫生到香港為劉檢查。本報在翌日報道中,則刊登了一封劉鑾雄的醫生信件。
劉鑾雄昨在報章刊登聲明指,本報刊登的醫生信件是他於2008年4月提交澳門法院,他從未同意公開。信件被披露對他的公眾形象、個人經濟、商業利益和心理健康造成嚴重打擊。他希望澳門當局徹查該保密文件外洩有否違反澳門刑法,他亦決定向本港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和向高院提出民事訴訟。
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不評論個別個案。根據私隱條例,任何人未經授權披露某人個人資料,導致當事人蒙受損失及心理傷害,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不過,法例又規定若有合理理由相信傳媒發表該等資料是符合公眾利益,則可獲豁免。
至於澳門是否屬私隱條例管轄,發言人稱,若無法在香港控制有關個人資料的處理或使用,私隱專員可拒絕跟進投訴。《蘋果日報》總編輯張劍虹回應指,當天的報道是2008年的醫療報告,《蘋果》刊登時,同時將身份證號碼及日期也打格,並非有意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