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打工仔由5月1日起,最低工資每小時由28元調高至30元,加幅百分之七點一,而最高工時立法亦開始進行研究。沙膽虹今天並非想討論最低工資和訂立最高工時的利弊,而是希望各位打工仔在關注爭取自身利益的同時,亦不要忘記自己亦可能是僱主,家裏有僱用外傭。外傭最低工資雖連續兩年獲得調升,分別百分之四點四及四點八,至每月3,920元,但相比十多年前,亦無甚增長。個別僱主不單要外傭照顧家中長者起居,還要接送少主、煮飯熨衣、洗衣刷地、抹車遛狗、攞免費報紙,晚上亦只能蜷縮睡在雜物房內一張小床,較罷工的碼頭工人好不了多少!有僱主會說:「唔高興大可不做。」菲傭不做,香港人可找印傭;印傭不做,轉找孟加拉傭,總會有人願意做。當工人一變身僱主,就很清楚市場運作:有人願打,亦要有人願捱才行,吹咩?只要能慳到自己荷包,輸入外勞亦沒有甚麼問題;人盡其用其實是人之常情。
豈不弔詭?
沙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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