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食品執法<br> 製坑渠油可判死

加強食品執法
製坑渠油可判死

【新聞背景】
內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上周五發佈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的司法解釋,要嚴打食品安全犯罪;首次明確超限量或超範圍濫用食品添加劑,造成後果要追究刑責;並將嬰幼兒食品、不合格肉類等納入刑究範圍。司法解釋明確規定,製售坑渠油屬於「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攙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可判死刑。近幾年內地相繼出現瘦肉精、毒奶粉、地溝油、病死豬等案件,民眾反應強烈;過去兩年法院審理此類案是三年前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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