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籲廉署轉交警方調查

江樂士籲廉署轉交警方調查

【本報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捲入超支飯局、向高幹送禮等醜聞,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認為,為免瓜田李下被指「自己查自己」,廉署應轉交湯顯明案予警方調查。廉署前調查主任、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則指,應該讓審計署、廉署、立法會、獨立調查委員會等「多管齊下」釐清事件真相。

江樂士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調查湯顯明案必須公正、公平,且必須公開透明。他說,現時既已有人向廉署提出湯顯明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指控,若由廉署自行調查,必定影響公眾觀感,「尤其若最終選擇不予起訴」,認為必須由事前與湯私下全不相識,過往亦無瓜葛的人負責調查,指這是刑事案件中最基本的執法原則,故理應轉交警方接手。而一眾曾往廉署舉報的議員,亦應該轉向警方投訴,並要求由警方帶頭調查。

林卓廷倡「多管齊下」

江表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似乎是一個好主意」,但可能要等待刑事調查有結果,湯顯明才能出席回答委員會的查詢,以免影響刑事調查。
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曾撰文指, 廉署本身一向有名為L組的內部調查組,跟進部門人員違規事件,過去該組也曾調查過牽涉高層的案件如前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案,同樣表現出高度專業及獨立性。就湯顯明事件,相信可特別安排L組直接向現任廉政專員負責。
不過,林卓廷認為調查應多管齊下,除了廉署應該進行內部調查,審計署也要就湯顯明任廉政專員五年內的公務酬酢再作徹底查核,「睇吓個冰山有幾大」。他又認為,當局必須委任法官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才能集中專業進行深入調查,此做法最為有效。
至於由立法會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林卓廷說可以,不過會內黨派甚多,每次發言只有幾分鐘,猶如「斷截禾蟲」,部份議員或言不及義,成效未必及得上獨立調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