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難事故調查報告揭示海事處失職,救生衣政策有法不執,驗船馬虎,任由不合格船隻在海上航行。針對連串疏忽失責事件,當局卻讓海事處內部調查補鑊,由於海事處處長廖漢波,被質疑當年任職副處長期間,未能發現部門問題,立法會議員憂慮內部調查隨時放生失責官員,促港府委專業人士獨立調查。
記者:鄭啟源
調查委員會在海難報告以嚴厲措辭,批評海事處在救生衣政策有法不執,運用酌情權又無文字紀錄,完全不能接受,更質疑部門或成貪污溫床。由於救生衣問題是導致罹難人數眾多成因之一,當局只作內部調查,外界多質疑調查的公信力。
有利益角色衝突之嫌
海難聆訊中,有驗船人員供稱海事處不執行救生衣法例的指令,是由一名蘇姓總經理作出。根據資料,現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在2007至2008年間正出任該處本地船舶安全總經理。現任處長廖漢波,自2007年3月起擔任該處副處長,同被質疑未能發現監管問題。這兩名處長級高官,極可能是調查對象。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范國威指出,海難事故牽涉39條人命,調查報告揭露意外涉部門人員行政失誤,令市民對海上交通安全失去信心。他認為當局安排海事處進行內部調查,認受性不足,加上部門高層決策人物,亦有可能牽涉在內。若有關人士參與調查,有利益、角色衝突之嫌,也可能出現官官相衛問題,促當局委任獨立專業人士進行調查。范國威認為海事處人員在事件明顯失責,必須有官員承擔責任。
須一年半載時間調查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指出,調查對象若涉及部門首長,調查則要由再高一級官員處理,「如果海事處處長有錯,運房局官員就要負責調查」,相信內部調查機制會公平處理涉事官員,而且海難事件嚴重,運房局及公務員事務局也會嚴肅處理,不過她估計調查需時最少一年半載才能完成,希望當局盡快落實改善建議。
運房局局長張炳良昨天出席電台節目時重申,如海事處內部調查時發現有人行政失當、失職或有刑事成份,會依法處理。他稱,明白社會擔心海事處調查欠公信力,局方會監督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