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免費 後來用者自付

早年免費 後來用者自付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指,早年公屋單位設施因日久失修或損耗,房委會會免費為租戶維修,及後按「用者自付」原則釐定收費機制,如非損耗性或人為損毀的,須由租戶承擔費用。以往是按收回成本為原則,後來交予外判商負責工程,收費漸跟隨巿價,甚至高於巿價。
王坤認為部份項目收費無可厚非,但部份難界定是否正常損耗,須重新釐定收費機制。「如果水箱壞不斷滴水,住戶考慮到要收費而唔整,有機會滲到樓下單位,甚至影響樓宇結構,最終保養責任都在房委會」。他建議引入諮詢及監察機制,增加收費的透明度,也應考慮豁免長者住戶收費。

社會服務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址: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