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怡半島停車場違批地條款 <br>和黃縱容違泊 炒起僭建車位

海怡半島停車場違批地條款 
和黃縱容違泊 炒起僭建車位

【本報訊】香港首富李嘉誠旗下和黃集團發展的海怡半島,在停車場內「僭建」300多個車位,早年與合法車位打孖售給小業主。孖車位轉手和炒賣熱烈,近月成交價近200萬元,惟這些違反批地條款的孖車位根本不容許泊車,和黃16年來更公然向孖車位小業主收取兩份管理費。智庫組織「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譴責和黃賺到盡,購買孖位的小業主可能蒙受損失。
記者︰韓耀庭

海怡半島停車場的孖車位是指一個合法車位,旁邊附加一個私自劃地、不容許泊車的附屬車位,該屋苑資料顯示,海怡1至4期停車場提供1,963個車位,屋宇署建築圖則亦顯示,只有這些車位才是正式車位﹔而後加的違規車位多達360個,記者在田土廳抽查其中40個,有逾半已出售,其餘則仍由發展商持有。
記者到場視察所見,已出售的正式車位,地上寫着「業主車位」字眼,私劃的車位則寫着「業主專用」及A字,不少A位有車輛違規停泊。
A位的劃位十分「騎呢」,有部份正式車位連A位位於大廈升降機出入口前面,若停泊兩部車便阻塞通道﹔有部份A位更被「一分為二」,僭建在正式車位兩邊﹔有A位前後均有大圓柱,車輛要打斜泊入去;亦有多個A位佔用了行車通道。
這類孖車位多年來仍在市場上轉售或炒賣。記者於田土廳抽查40個分佈於1至4期的孖車位資料,其中第1期PL2的2及A2孖位,97年發展商以145萬元出售,業主今年2月成功以198萬元放售,升值37%。另一個位於第2期PL1的133及A133的孖車位,97年有買家以133萬元買入,今年2月以180萬元成功放售,升幅35%。第3期PL2的62及A62孖位,05年發展商以72萬元放售後,車位分別於2010年及2011年,以近98萬元及116萬元轉手。
記者曾到海怡半島的中原地產放蛇查詢孖車位價格,地產代理介紹第2期PL1的281及A281孖位,當時業主放售叫價高達208萬元,不過至今仍未賣出。

打孖收取管理費

負責管理屋苑的海怡半島管理有限公司屬和黃旗下,有海怡半島業主透露,管理公司不僅沒有禁止車輛違規停泊,反向正式車位業主收取每月320元管理費之餘,A車位再另收250元管理費及發出另一張泊車證。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批評和黃當年以誤導手法放售不能泊車的車位,而管理公司多年來容許業主在A位泊車,更收取管理費,是典型賺到盡做法,應予以譴責。
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回覆記者指,在附加車位泊車違反批地條款,該處接獲本報查詢後,3月初曾到場視察發現有違規情況,已發信提醒管理公司。本報向管理公司查詢,對方稱有關車位買賣及土地用途等事項要先諮詢法律意見,至於管理上的問題至截稿前仍無回覆。

停車場出入口前方為35及A35孖車位,若同時泊滿車輛會阻塞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