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統馬英九的愛將、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指受賄案昨一審宣判,法院卻認為林不涉及貪腐,改控恐嚇得利罪,連同財產來源不明兩罪成立,輕判七年四個月,同時被指涉及洗錢的四名家人則全部被判無罪。判決結果讓台灣各界大跌眼鏡,批評法院是袒護馬英九核心團隊及國民黨,更有民眾諷刺說:「黨證無敵!」「年年繳黨費,勝過安太歲!」
台北地方法院昨午宣判林益世案,吸引大批媒體到場採訪、現場直播。現年44歲的林益世,與同列被告、39歲的妻子彭愛佳沒到法院,而是手牽着手前往律師樓,等候律師滙報判決。林的代表律師步出法院時稱,對於林有兩項罪名成立,表示遺憾,稱會提出上訴。

以恐嚇得利 財產來源不明入罪
林益世被控違背職務收賄、職務上要求賄賂、隱匿貪污所得及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法院認為雖然林多次索賄,但立委職務與購買爐渣沒有關係,故不構成職務收賄,改控恐嚇得利罪,連同財產來源不明兩罪成立,分別判囚五年半及兩年,法官將兩罪合併執行,判林監禁七年四個月。
與此同時,法官認為林益世所收受的6,300萬元新台幣(約1,652萬港元)款項,並非貪污所得,故同被列為被告的林妻彭愛佳,及林母沈若蘭、兩名舅舅沈煥璋和沈煥瑤,被控的洗錢罪及共同收賄罪,都被判罪名不成立。
由於案件備受關注,外界曾預計林益世最高可判終身監禁,但判決結果與社會預期相差極遠。偵辦案件的特偵組聞判後即時表達不滿。發言人陳宏達指出,判決反映法院有不同法律見解,特別是未以貪污入罪,與民眾期望有相當大落差。檢方至今仍主張林益世是「貪瀆」犯行,雖與一審法院認定不同,待收受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法院被轟袒護馬英九核心團隊
對於判決,總統府表現低調,以「尊重司法」作回應。不過,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則批評,判決與外界預期落差很大,民眾期待司法對屬性相同的案件要有一致標準,不要因為不同政黨、政治因素而受影響。民進黨籍立委趙天麟則直言,法院是袒護馬英九核心團隊,要是日後秘書長、立委等收受賄賂都可判無罪,官箴敗壞就不難想像。不少法律界人士都對判決大跌眼鏡,懷疑法官一開始已認為林益世在案件中無實質影響力,一開始已有輕判的心理,但具體的判案理據,仍要法院的判決書,才能評論。
民眾認為,法院輕判與林益世是馬英九愛將、曾任國民黨副主席有關,網民直斥案件是「黨證無敵案例」,更稱沈若蘭將美金燒毀、把鈔票藏在池塘中,也可判無罪,直斥「太扯」,民眾擔心到三審定讞時,林可能改判無罪,逍遙法外。
台灣《蘋果日報》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案判刑
借職務恐嚇得利 5年半
職務上要求賄賂 無罪
隱匿貪污 無罪
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 2年
合併執行 7年4個月
林益世貪腐案事件簿
27/06/2012
•台灣《壹週刊》揭露林益世疑似向中鋼下游廠商索賄193萬美元,林即時否認,稱指控是莫須有。
28/06/2012
•林與廠商並肩而行的照片曝光,林不但否認,更向台灣《壹週刊》提涉嫌誹謗。
29/06/2012
•檢察總長黃世銘指示特偵組辦,將林列為被告;當日林辭去行政院秘書長一職,並致電電視節目自辯。
30/06/2012
•廠商負責人被拘,將與林的電話錄音光碟交檢方。
01/07/2012
•特偵組傳召林問話八小時,其間他承認部份指控。
02/07/2012
•林發表聲明承認嚴重失職、涉嫌貪瀆,除公開道歉,稱會將不法所得全數捐出。
03/07/2012
•林的錄音曝光,他索賄時聲稱要「處理好幾個委員」;法院防林串供、湮滅證據,將他羈押禁見,移送台北看守所。
04/07/2012
•林母護子心切,拖着裝着由水池撈出的1,800萬元新台幣的行李箱到特偵組,改列被告。
05/07/2012
•特偵組指出,林母帶到特偵組的是新台幣,但林涉賄款是美元,質疑美鈔已被燒毀及林可能還涉其他貪腐案件。
16/10/2012
•特偵組起訴林、林妻、林母和兩名舅父。
10/11/2012
•案件開審,林在庭上痛哭6分鐘,自稱無罪。
30/04/2013
•案件一審宣判,林判囚7年4個月,其餘被告判無罪。
資料來源: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