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收租金管理費雜費 <br>教會辦幼園年掠500萬

勁收租金管理費雜費 
教會辦幼園年掠500萬

【本報訊】再有教會以辦學來養教會。營辦四間學券制幼稚園的中華基督教會元朗堂,每年最少向四校收取132萬元管理費,作為提供校牧和會計服務回報,平均每名學生要分擔900元;又向其中一間於會址大樓營運的幼稚園,每年收取240萬元租金。連同四校每年約200萬元雜費收益,教會每年從辦學掠水逾500萬元。
記者:彭美芳 倪清江

真光幼稚園正校使用教會會址,每年要向教會繳交240萬元租金。何家達攝

中華基督教會元朗堂位處元朗屏信街,教會於教會大樓及鄰近兩間校舍,營辦真光幼稚園正校和二校,以及周宋主愛幼兒園,又於朗屏邨公屋校舍開辦另一真光幼稚園。
近五年教會向公司註冊處呈交的周年賬目,都有列出每年從四校收取的學費和雜費收入,但不見管理費和租金資料。惟教會內部周年收支賬目表,則列明早在2008年起,已向四校收取管理費,費用由24萬至48萬不等(見表)。四校在2012年合共須付至少132萬元給教會,以四校學生人數約1,400人計算,平均每人要揹900多元。正校及二校校長蕭月珍稱,管理費用於教會提供的支援,如由教會人員向學生分享宗教訊息。

校長:教會收租冇問題

另外,教會內部周年收支賬目表列出正校在2008及2009年,向教會分別繳交120萬及240萬元租金,兩年間升一倍。蕭解釋,由於租用教會地方做課室,「教會自然收番租,冇問題」。教會幹事鄭小姐回應稱,多年來沒再加租,仍維持每年240萬元。由於正校沒向教育局申請租津,這筆租金支出計算入學費。至於朗屏邨真光使用公屋校舍,獲教育局津貼租金;周宋主愛幼稚園校舍及二校毋須交租。
由於四校都是學券制幼稚園,正校租金和四校管理費變相由公帑以學券形式,支付給教會。
教會主任牧師黎智生前天接受查詢時,強調向正校收租獲得教育局批准;為何公開周年賬目未列租金和管理費收入,他則不知道。
教育局發言人稱,四校的管理費是向教會支付校牧支援服務和會計賬目管理服務,局方在處理學費調整申請時,會要求校方提供管理費用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