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災保險制度議而不行

巨災保險制度議而不行

【業界狂轟】
08年汶川大地震、2010年青海玉樹地震、舟曲泥石流,及至剛發生的四川雅安市地震,中國差不多每年都發生大災難,每次均帶來以億元計的經濟損失,業界直指中央應盡快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防止天災拖慢增長情況再發生。

雅安重建費超玉樹五倍

在糾結於保險業界是否願意承擔巨額賠償的問題時,中國財險(2328)執行副總裁王和便於微博上撰文,要求國務院盡快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文章指,根據外國經驗,大災發生後兩年內,國家便牽頭建立巨災的管理制度,將人命及經濟損失風險,分予保險業界承擔。他又批評國務院於汶川大地震發生五年後,還未通過巨災保險的審議文件,令政府在多次大型天災中,要承擔巨額的賠償費,阻礙經濟增長。王和建議,將巨災保險列為公共產品,並由政府支持、企業執行的模式,盡快於四川等天災高危區建立試點,並減免保險公司的賦稅,令公司有更多資源開拓市場。
《21世紀經濟報道》日前引述官方文件及官員指,雅安市重建涉及金額高達1,700億元(人民幣.下同),對比造成近2,700人死亡的玉樹地震,重建金額高出五倍,令人質疑地方政府誇大重建款項,肆意斂財。
按統計,在中國歷次大災中,商業保險對受災人物的賠償比例,不足2%。大部份善後資金都來自政府。由1990至2009年的20年間,全國平均有五分之一的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因自然災害損失而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