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向國際品牌供應電池零件的本地電池生產商,掌管公司財政及銷售大權的家族第二代一名成員,被指有情緒問題,並做出不合理行為,如禽流感肆虐期間在廠房內養雞,又拒絕簽署銀行文件,甚至建議買家不要採購其產品,令公司損失逾千萬元。他日前遭家族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指控他違反受信責任及索償。
情緒問題嚴重
原告為松栢電池廠有限公司及松栢國際發展有限公司,被告為葉錦華。入稟狀指,松栢集團自1980年起經營電池生產及銷售,生意成功。集團創辦人葉志雄一直希望後人繼續管理家族生意,委派六名子女各司其職,身為次子的被告為原告的董事,在集團負責財務及銷售事宜。惟被告有嚴重情緒問題,一時激動狂躁,一時自卑抑鬱。
葉志雄於2001年去世,生意本應由兩名兒子共同管理,即長子葉錦培和被告。惟被告自把自為,獨攬大權,其後行為越見專橫和不講理,例如辱罵家人和下屬,丟棄大量有用和可賣的電池零件,又斥巨資進行高風險營運策略,甚至2003年禽流感肆虐期間在廠房內養雞。
被告於2007年根據其情緒問題,一度退出管理層,但三年後復出,情況變本加厲。被告曾拒絕簽署銀行發出的文件,導致融資大減,甚至凍結。被告又於接待美國買家勁量的代表時,建議對方不要訂購松栢的產品。被告更不理另一主要買家美泰(Mattel)的要求,堅持停產對方一向採購的零件,原告損失逾千萬元。被告曾入稟控告家人,又向銀行揚言會將集團清盤。原告的大股東終在去年4月沒有再選被告擔任董事職務。
案件編號:HCA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