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任教授,是每一位大學教員的夢想。
英國和美國的制度不同。美國的大學教員入職就是教授,由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升為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再升到教授(full professor)。在美國,教授的職稱可能不及醫生或博士(doctor)馨香。香港沿用英制,由講師(lecturer),到高級講師(senior lecturer),再到副教授(reader)。榮升講座教授(chair professor),是學者畢生事業的高峯。
在醫學院,臨床科目的老師大多都是醫生。他們要兼任診治病人的工作,還要主持研究計劃。要評核他們是否可以升職,要綜合考慮教學、臨床和科研三方面。
哪位老師教得好,學生的眼睛是雪亮的。誰的醫術最精,同事之間也心裏有數。但教學的熱誠和臨床的技術沒有客觀的標準,不如科研成果可以靠數一下發表過去的論文的數量來量化。有些同事極受學生愛戴,臨床醫術極為精湛,醫學研究也有聲有色,只是拿起筆來卻有如千斤重。發表的文章不多,被評審的時候難免吃虧。大學裏殘酷的現實,就是"Publish or Perish",不出文章,就得捲舖蓋!
其實,在評審教授時,除了以上所說的教學、臨床和科研三項之外,評審委員們還會考慮一樣在評審標準裏從沒有提及的,但大家都心照不宣的重要事項,就是所謂的good citizenship,姑且譯作「抵得諗」罷。一天到晚只顧自掃門前雪,從不肯吃虧,有事不肯挺身而出的,難以得到評審委員們的支持。
當年我年輕,一心以為四項都早已超額完成,怎知在評教授時卻屢戰屢敗。
我不服氣,找老闆理論。
「睇吓你個貓樣,畀件龍袍你着都唔似太子,點升教授呀!」老闆點醒我。
又係道理!
鍾尚志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