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有北京朋友來港,聊天的時候桌上正好有一份報紙,新聞寫的是香港前廉政專員濫用公帑請中聯辦官員吃飯的事情。
香港廉署公費請客的標準是每人港幣450元,但有頓飯吃得超標兩倍,因為喝了好幾瓶茅台。
北京朋友細細把新聞看完,笑着說,這太小兒科了。
我說這事情雖然小兒科,但牽涉的卻是根本的原則,因此而被動搖的,就是香港公務員的核心價值觀了。
每次碰到這種事情,你就會覺得香港和大陸之間有一條綫,分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價值觀。生活在不同的環境裏,大家價值觀不同,如果不碰撞也不顯矛盾,一碰撞,認知也不同。
香港對於公務員用公帑的標準是很清晰的,超過標準就越界了。越界就犯規,處罰的條例也很清晰,上了法庭自有分曉。但這一切,在大陸可能就變成了吹毛求疵小題大作,一個那麼重要的政府部門領導,請客吃飯多喝了幾瓶茅台酒,竟然還上頭條新聞?竟然還要惹官非?所以,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被記者追問廉署宴請中聯辦之事,他就回答「很正常」。這就是「一國兩制」下的認知分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