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阻發死豬財<br>販子可判囚

修例阻發死豬財
販子可判囚

【本報訊】浙江省嘉興市至今約有13萬養豬戶,每年飼養生豬逾734萬頭;當地專家稱,在正常情況下生豬的死亡率為3%。按此計算,則每年至少有22萬頭死豬。近年,不少人發起死豬財,嘉興市南湖區鳳橋鎮三星村的董國權就覷準此「商機」,以一元幾毫一斤的價格大量收購死豬,然後加工再以四倍的價錢推向市場。
2011年內地修訂後的《食品安全法》公佈實施,翌年11月8日,浙江省嘉興市中級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一審判處董國權及其兩名拍檔陳雪忠、姚建平無期徒刑;其同案的14人亦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1年半。

處理後賣給工廠飯堂

案情透露,董及其團夥在2009年至2011年間,共收購死豬7.7萬多頭,銷售的金額達865萬元。他們收購到死豬後,會先削去死豬的肥肉,留下瘦肉做成「紅條」,每斤售價可達5元;質量好的則去頭及四肢做成「白條」的完豬,每斤售價約7元。這些處理過的死豬肉主要銷往江浙及上海一帶,部份直接售給工廠的飯堂,想不到的是,各地死豬販子被圍剿,間接引發了黃浦江的死豬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