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物業喜委託第三者

買賣物業喜委託第三者

【本報訊】63歲的湯顯明72年加入政府,曾任職多個部門及紀律部隊,03年力推23條立法;早年離婚後,現與入境處前助理處長陳詠梅拍拖。本報發現湯顯明買賣物業時,喜委託第三者代為處理。

與退休高官傳出緋聞

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99年湯顯明以693萬元購入西貢曉嵐閣第一座一個單位,持有至今。湯當年購入該單位後,隨即把單位的所有買賣及業權事宜,委託名叫霍宜文的人處理。巧合的是,霍宜文亦於99年購入曉嵐閣另一個單位。
92年,湯顯明以320萬元購入港島區碧瑤灣一單位,97年以678萬元放售,湯委託名叫Lau Hon Cheung的人幫他簽署合約。95年,湯以175萬元購入摩羅廟街樂欣大廈一單位,06年以176.5萬元放售。
湯顯明99年任保安局副局長,02年改稱為保安局副秘書長,03年為23條立法護航,同年獲委任為海關關長,07年獲委任為廉政專員,月薪約22.5萬元,今年初晉身全國政協委員。
08年,湯顯明與妻子離婚,回復單身後,與已退休的入境處前助理處長陳詠梅傳緋聞,二人多次在公開場合拍拖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