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宮僭建案】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九龍塘大宅僭建「地下唐宮」案,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唐太郭妤淺只被票控刑罰較輕的控罪,指她涉嫌僭建地庫及天窗,未有被控刑罰較重的作出失實陳述罪名,但其餘3名與工程有關的被告,包括工程師和建築師,則涉嫌作出失實陳述,訛稱僭建物是按已獲批准的圖則興建。
根據《建築物條例》,唐太最重可被判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其餘三名被告所涉控罪,最高則可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三年。
唐英年:對司法有信心
唐英年昨晨前往辦公室時,對官司三緘其口,多次表示「無嘢講」。昨午他陪妻子到庭,兩人十指緊扣。唐在庭外表示對香港司法制度充滿信心,相信妻子會獲得公平對待,明言日後亦會陪妻出席聆訊,以示支持。唐太沒有回答記者提問,僅面露微笑,由唐英年代答「多謝大家關心」。
四名被告分別是業主代理人郭妤淺、年過八十歲的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建築師何仲怡及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昨日提堂以英語進行,唐太一直神情輕鬆,面露微笑,毋須傳譯主任協助,唐英年反而神情嚴肅。
控罪指唐太身為業主代理人,在05年8月26日至10年12月30日期間未獲得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為約道7號大宅建造地庫及兩個天窗開口。她又被指於2010年12月31日至去年2月16日期間,明知未獲得批准而進行有關工程。
梁、黃及顯利工程則被指於05年月8月26日至07年1月22日期間,在未得批准下建造地庫及兩個天窗開口的工程。三名被告又被指於07年1月22日向建築事務監督作出失實陳述,訛稱工程是按照監督批准的圖則興建。
代表唐太的資深大律師包樂文表示,辯方已經收到控方所有文件,當中包括三名專家證人口供,惟辯方需要時間閱讀文件口供,以決定是否聘請辯方專家回應。主任裁判官批准辯方申請,案件押後至6月5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KCS4904-4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