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妻指重婚奪股 港商索償

案件速遞︰
妻指重婚奪股 港商索償

【本報訊】經營電器貿易的商人聲稱,去年10月遭妻子向內地公安報案指他重婚,令他被捕扣押。妻子更派人到陸豐市看守所向他拳打腳踢,令他飽受折磨。他為求脫險,被迫答應妻子要求,將名下五間至少涉及2,590萬元資產的公司股份,轉到妻子名下,並辭任所有董事職務。轉名後,妻子撤回重婚指控,商人才獲釋。商人稱因受不當影響才簽署文件,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妻子索償。
被扣押一個月的原告黃明烽入稟指,在2000年1月3日在港與首被告李貝越結婚,同案另五被告包括涉股份轉名的公司海展(遠東)、利展(遠東)、力超國際貿易、利港(遠東)及利高投資中國,原告指五公司分別持物業及內地公司。原告另禁制李處理涉案股份及要求聲明所簽的文件無效。
案件編號:HCA6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