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員涉嫌和妻子先後向鐘點家務助理兩夫婦騙財,先由妻訛稱夾份投資炒賣屯門區樓花,騙去家務助理3萬元後,再偕丈夫虛構自己急需入院做手術,騙取對方的丈夫1.5萬元。所謂的投資及借貸最終不了了之,男事主向廉署舉報而揭發事件。警員與妻子昨否認欺詐罪受審。
報稱警員的李曜匡(現改名為李偉華.圖)及其妻女商人林美如,同為39歲,分別面對一項及兩項欺詐罪。案中女事主賴碧雲供稱,平日視對方為朋友。2010年約4月,林向她提議夾份投資屯門西鐵上蓋樓花,聲稱「5萬蚊就可以買一套」。她不理丈夫反對,於翌月給林3萬元夾錢投資,林並寫下字條證明已收取賴的款項。
事主屢次追債不果
同年11月16日,李致電賴哭訴林因腹痛急需入院做手術,向賴借款1.5萬元,承諾出糧時會還錢。賴即時通知丈夫陳俊傑(65歲),陳於即日「過數」借錢予李。賴指,林事後傳短訊說患了第一期癌病並入院。陳稱事後曾數度致電向李追債但不果,最終於前年經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雖獲判勝訴,惟至今仍未收到欠款。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66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