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本港藝術家而設、由康文署主辦的「2014年社區文化大使計劃」正接受申請,6月3日截止。計劃旨在於社區推行藝術外展活動,向普羅大眾或特定社群推廣表演藝術。申請者須為本港註冊非牟利演藝團體或藝術工作者,並於最近三年內在本港有高水準的公開演出經驗。
申請者提議的活動可以一項或多項形式進行,如工作坊、示範、講座等,並涵蓋至少一種演藝形式,如戲曲、舞蹈、音樂等。每項「社區文化大使計劃」經費上限為每年80萬元,康文署會考慮活動的吸引性及藝術價值等作出甄選。詳情及申請表格可於康文署網頁查詢及索取: http://www.lcsd.gov.hk/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