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當發展商都未有信心能完全符合一手賣樓條例要求,政府認為發展商應完全清楚有關內容,且目前也有逾60個樓盤,已在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一手銷監局)開立賬戶,隨時可上載銷售文件。不過,有關文件內容合法與否,一概由發展商負責;至於傳媒在報道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資料時,也有機會犯例,被視誤導或失實陳述。
一手銷監局專員馮建業表示,由條例通過至今,發展商已有近一年去了解及適應如何去執行條例內容,期間政府亦跟相關團體,包括地產建設商會及律師會等作多次交流,相信他們已清楚知道要求,新例亦不會影響他們賣樓進度。
需上載樓書價單文件
目前該局已收到發展商為逾60多個項目開設賬戶,如他們欲順利本月29日之後繼續賣樓,便得在22日或之前,在賬戶上載樓書、26日或之前上載價單等符合新例要求的銷售文件。
不過,他強調,發展商要完全負責上載銷售文件內容是正確無誤,該局屬下的調查及檢視條例遵守情況組,不會擔當審批有關文件的角色,只會在資料上載後,檢查是否完全合法,如有問題,則會展開調查,甚至交由律政司處理。
另外,該局亦有一組同事,負責巡查發展商的整個推廣及銷售過程,均在合法下進行。
對於傳媒將來在報道一手住宅的銷售資料時,除參考條例的免責條款,如只要證實消息始源有所根據,亦無作修飾,則可免責。
不過,當然傳媒仍有機會要面對被投訴甚或被提控,以致最終負上刑責的可能。因此,傳媒應在報道前作自行取捨,他勸告大家使用該局所設資訊網內,所提供的一齊資訊是最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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