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去年5月為替補惡法進行拉布辯論,遭主席曾鈺成突然剪布。社民連議員梁國雄認為曾違反《基本法》,剝奪他的發言權,遂申請司法覆核,但被拒絕,提出上訴亦被駁回。上訴庭下令梁支付立法會主席及律政司上訴聆訊的訟費,梁提出反對,昨同樣遭駁回,維持原本的訟費命令。
暫不籌錢 或失議席
梁國雄昨表示,自己是為公眾利益而提出司法覆核,今次的訟費判決不公平,要他支付律政司的訟費亦不合理。他說單是他聘用律師的費用已數十萬元,他暫未知立法會主席及律政司的訟費數額,會與律師商討如何處理。
梁續稱若未能支付訟費,有機會破產並失去議員議席,他提醒市民「要習慣冇長毛嘅立法會」。他暫時不會為訟費而籌錢,會專注於立法會的工作,就是為預算案進行拉布。
上訴庭在判詞指,原審的判詞已詳細交代理據,上訴難以成功,而既然梁上訴失敗,由他支付訟費亦是公平的決定。
案件編號:CACV1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