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在日式餐廳任壽司師傅及廚師的青年,剛被解僱後,即以1,600元購買4部假iPhone 5,隨後將兩部A貨拿到手機店轉售,並出示假收據,成功騙得店方以9,650元收機。七日後,兩人再拿兩部A貨到同一商場行騙,被之前中招的店員認出報警。
兩名被告陳俊生(20歲)及梁偉傑(23歲),昨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的物品兩項罪名,被騙的手機店位於大埔昌運中心。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斥責兩名被告於本月7日遭僱主解僱後,於同日即往買假手機行騙,兩日後變賣。兩名被告被還柙至5月9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10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