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加價 政府稱為小股東

港鐵加價 政府稱為小股東

【本報訊】政府與港鐵達成票價可加可減新機制,令港鐵可將加價收益回贈乘客減少一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政府作為港鐵的大股東,在整個談判過程中反而是被動,因為受制於上市規例,大股東不能夠凌駕小股東利益,為加價作辯護。張炳良又說列車延誤31分鐘才罰款,是因為若果定得太低,港鐵維修員工或會為了達標而不顧安全。民間團體批評張炳良亂噏,指政府擁七成港鐵股權卻不能管,只是推搪。

五年後檢討機制

張炳良昨日在電台節目上解釋可加可減新機制的談判結果,指政府雖然是港鐵的大股東,但是商討調整票價機制時,按照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的規例,大股東利益不可以凌駕於小股東的利益,身份被動,若果不加價即有損小股東利益。
張炳良形容談判是一項大挑戰,政府和港鐵已經盡量求同存異,形容新機制有突破的框架改變,希望公眾不要低估新推出的月票及轉乘等優惠的金額。
新協議同時定出罰款機制,延誤31分鐘便要罰款,張炳良說此時限是參考了其他國家做法,例如新加坡也是31分鐘。
他又指若果以8至10分鐘為標準,擔心會對港鐵前線維修員工構成壓力,也不希望他們為了趕時間及為求不會受罰而犧牲安全的標準。張炳良表示,新機制將會在五年後再檢討。

張炳良被轟推搪

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則駁斥指,政府既是監管機構,又是大股東,「邊度有聽過上市公司唔使理大股東,只係顧住小股東嘅利益,張炳良咁講擺明就係推搪」。
他認為,政府是為了要保障利潤豐厚的港鐵加價,才提出這種不合理的理由,他促請政府回購港鐵。
蔡耀昌又批評張炳良屈港鐵維修員工,因為專業員工不可能因有工作壓力而不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