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預留100億元淘汰高污染的歐盟III期或以前的柴油車,採用車齡越小賠償越多的準則,期望吸引車主提早換車。不過,環境保護署一直未能與業界就賠償方案達到共識,進展停滯。有環團及學者批評,計劃未盡符合經濟及環保效益,建議政府收窄淘汰歐盟II期或以前的柴油車,以提高賠償比率吸引車主換車。
記者:蔡建豪
環保署今年2月提出的淘汰柴油車計劃,將換車及劏車補償金額,與柴油車車齡掛鈎,車齡10年或以下歐III車輛可獲最高達新車應課稅值30%的賠償,相對車齡逾20年的歐前車輛,最高賠償僅12%。政府擬立法限定將來落地的柴油車在15年後硬性退役,近期不斷與運輸業界會面,業界仍拒絕賠償方案,進度停滯不前。
憂變相補貼大財團換車
不過,獲最少賠償的歐前或歐I柴油車,卻是最高污染車種。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周月翔指,歐I或以前柴油車排放的粒子及氮氧化物,分別佔整體車輛排放的65%及16%,相反排放相對較低的歐III車輛,只佔整體粒子排放約13%,她認為政府可考慮押後更換歐III車輛,先集中更換更舊的柴油車,以撥出更大比重的資助給高污染車輛。
公共政策學者林本利指,資助計劃完全以會計折舊角度出發,未向高車齡的高污染車輛提供更高補貼,未符經濟及環保效益。若政府以類似招標形式,與司機訂定減排準則,向達到減排目標的司機提供資助,效力或更大,也不用耗用高達100億元公帑。
目前不少歐III柴油車屬於大財團旗下的車隊,他憂慮計劃最終變成鼓勵大財團轉車賺取補貼,基層個體戶不能受惠,獲補貼的金額也轉到坐地起價的車行。
環保署發言人指,建議的特惠補償水平已高於過去資助換車計劃,稍後將向立法會報告諮詢結果及未來路向,希望盡早落實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