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1月涉嫌在秀茂坪順天邨踢死流浪貓阿Miu被捕的五名男女,警方經深入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昨落案控告三男一女合共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名,准法庭保釋外出,本月2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另一名男子獲無罪釋放。街坊對虐貓狂徒被繩之於法感到高興,認為他們應受懲罰,但對判刑輕重則有不同看法。
街坊:犯錯應受懲罰
被檢控的三男一女姓楊(25歲)、姓葉(23歲)、姓蘇(23歲)及姓江(18歲)女子,他們與另一名24歲蔡姓男子於去年案發後相繼落網及自首,其後各人獲准保釋及續保,昨日他們返回警署報到時,其中四人被落案。多名街坊獲悉虐貓狂徒遭檢控,異口同聲道:「好呀,犯錯應受懲罰……」案發於去年11月16日晚上,四男一女在順天邨天池樓11樓走廊追逐流浪貓阿Miu,其間有人起腳狂踢阿Miu,令牠當場吐血及小便失禁,最後因傷重要人道毀滅。警方事後翻看大廈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先後拘捕四男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