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有抑鬱症的六旬退休教師於數月內,兩度在同一商場向一名14歲女童撞胸。他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感化官報告指鑑於被告有精神科紀錄,認為社會服務令會影響其精神狀況,並不適合,裁判官遂判他入獄兩個月。
64歲被告黃展華曾任中學數學及英文科教師。律師求情表示,被告曾為人師表,但已於1998年退休,不是以教師身份犯案,不涉違反誠信,他遭還柙28日已有悔意,盼可輕判。
案發去年2月至5月間,被告在馬鞍山新港城商場先後兩度以手肘撞向女童X胸部,及至6月29日,X與母親再遇上被告,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 FLCC3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