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央企華潤電力(836)被內地媒體踢爆入股近三年的山西太原「爛礦場」,收購涉及資金高達百億元(人民幣.下同),但此投資亦令其蝕足三年,事件已引起小股東發表維權的公開聲明,要求交代始末。有潤電股東已委託律師,計劃在香港向集團提訴訟,並號召其他股東加入,齊齊維權。
記者:鄭柏齡
上月19日,內地傳媒《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潤電在2010年斥資過百億元人民幣,涉嫌違規收購山西金業集團共10個煤礦相關項目(下稱資產包)。潤電百億收購是始於2010年2月,由潤電牽頭成立的「太原華潤」負責,潤電佔49%股權。內地傳媒取得「太原華潤」協議顯示潤電購入的資產連負債,總作價超過117億元。當年潤電資產值約1,300億元,收購金額超過資產值5%,若數據確實,根據聯交所《上市條例》第14章列明,收購即構成《須予披露的交易》。
潤電唯一有關成立「太原華潤」的細節,在潤電《2010年中期報告》,有洋洋數百字介紹。報告指,「資產包」共有三個煤礦及七間煤礦相關企業,主要出產焦煤;總儲量及可採儲量分別為4.57億噸及2.55億噸。不過,收購金額、何時投產等,則無從知曉。
本報翻查2010年至今潤電年報,發現「太原華潤」連年蝕錢,甚至可能從未投產。2010年,「太原華潤」全年虧損9,530萬港元;但自此時開始,收購價逾百億元的太原項目,其盈利、投產情況等,竟然通通在潤電年報中「被消失」。直至《2012年中期報告》,才首次指出「太原華潤」欠下潤電高達23.79億港元應收賬款。
回應指毋須披露
不過,《第一財經日報》在山西太原發現,「資產包」中大部份資產已荒廢。當地國土資源局人員證實,三個煤礦中之二(紅崖頭、中社井口)尚未取得採礦許可證。據悉,潤電當年購入「資產包」時,兩個礦場開採權已經過期,收歸國有。
由於潤電購入的「爛礦場」從未詳細披露資金。一批潤電小股東昨公開聲明,指曾先後去信潤電董事會前主席宋林與現主席周俊卿及獨立董事要求交代,均不果。故他們已經委託中、港律師,要求集團管理層澄清。負責個案的段和段(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若劍指,將在香港對華潤電力提訴訟。
潤電昨晚回應指,太原華潤是集團聯營公司,持有49%股權,根據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毋須作出單獨公告及披露。集團又指,尚未收到自稱代表任何一方股東的律師代表發出的訊息,並對一切詆毀、誹謗集團聲譽的言行保留追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