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新《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今個月開始生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透露,私隱專員公署在過去一、兩個月,收到有關直銷的投訴有70多宗,較去年同期上升一倍,他提醒市民日後要更謹慎提供資料,並可主動要求拒收銷售訊息。
新《私隱條例》罰則較重
今個月生效的新《私隱條例》,規定商戶要在必須得到客戶同意下,才可使用客戶個人資料進行直銷,否則是刑事罪行。
蔣任宏昨日出席無綫「講清講楚」節目中表示,過去一、兩個月,他們收到有關直銷的投訴高達70多宗,較去年同期數字多一倍。
蔣任宏稱商戶雖可在客戶沒表示反對下,繼續使用有關資料作直銷,但客戶可在任何時間,以電話、電郵或書面等方式,表明拒收有關訊息,他又鼓勵市民用書面回覆及保留副本,以便日後投訴時作舉證。
蔣任宏提醒商戶,新《私隱條例》對違規人士罰則,會較舊法例重,而違規企業更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
另外對於政府押後修訂《公司條例》、限制市民查冊,蔣任宏直言現時無限制地查冊做法不理想,動機不良人士可透過查閱董事個人資料作非法活動,有需要作出限制,規定有需要人士才可查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