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詞稱不可針對標題

被告陳詞稱不可針對標題

【《信報》涉誹謗案】
【本報訊】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控告《信報》誹謗索償案,雙方昨日進行結案陳詞,原告指報道的標題令人以為王維基說話不負責任,王是公眾人物,所受損害更大。被告則認為應綜觀報道的全文意思。法官押後作出裁決。
涉案報道為2010年9月《信報》一篇題為〈王維基批無綫「膚淺」 奇招掀視圈世紀戰〉報道,原告昨陳詞時指,《信報》副總編輯游清源明知報道內容只討論各傳媒的新聞製作「好淺,不夠深入」,但他卻起題令人以為王維基批評無綫,「各大傳媒」與「無綫」根本是兩回事,這會讓人覺得王為人傲慢,影響其聲譽,加上他是公眾人物,所受傷害會更大,而《信報》事後又拒絕道歉。

須顧及上文下理

被告則認為標題只是吸引讀者閱讀內文,王維基在文中指自己提供更好的電視服務,即是指現時的電視媒體有不足之處,王又在訪問中指現時媒體的新聞製作「好淺」中的「淺」,並非解作顯淺,而是沒有深度,因此並不可只針對標題,要顧及前文後理。
王維基早前供稱,要追究到底是因「無中生有,只為賣紙就起條咁嘅題質我」,他又指自己為人自信,但心底自卑。
案件編號:HCA13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