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資訊】
讀者張先生早前乘搭新巴時拾獲500元,落車時交給車長處理,不知巴士公司的處理程序如何。
新巴及城巴回覆指,車長會將失物轉交站長督察登記資料,再交由顧客服務部保管,但如失物屬容易腐爛或有危險性,職員會即時處理,若三個月無人認領,便會直接將金錢捐贈及將失物義賣作慈善用途。
可聯絡客戶服務中心
乘客發現於車上遺失物品,可致電客戶服務中心,職員或會要求失主提供有關失物及乘車路線、日期時間等資料,認領失物時,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如認領人非失主,則要提供失主授權書。
九巴表示,如乘客遺下物件,可致電客戶服務中心,如即日報失,可聯絡有關路線站長認領,核對資料無誤後,即可簽收,若即日無人認領,除容易腐爛的物品外,其餘會送往顧客服務部失物組處理,並根據資料嘗試聯絡物主。身份證明文件及銀行卡等會寄回簽發機構;無人認領的失物保存期為三個月,其後將轉贈拾物者,或拍賣籌款捐贈慈善機構。
城巴熱線:2873 0818;新巴熱線:2136 8888;九巴熱線:2745 4466
檔案編號:0226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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