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討多時的保險經紀披露佣金制度,終於今年內實施,並由投資相連保險產品開始。據悉,本月15日將由保險經紀開始推行,即保險顧問公司如康宏(1019)等,至6月底則擴展至中介人渠道,即銀行及保險公司的銷售亦須披露。
業界憂客戶流失
經紀、銀行及保險公司等不同銷售渠道,有不同的佣金制度,故業界對披露制度相當關注,惟至今仍未有相關細則出台。有保險中介人表示,本月中要實行投連險佣金披露,但至今仍未獲通知,該中介人更指,要披露佣金勢令客戶流失,因保險公司中介人銷售佣金多數高於銀行員工佣金,故會有客戶在格價後可能轉投銀行保險渠道。
至於銀保渠道,金管局於2011年起要求銀行銷售投連險要在紅區進行,當中包括錄音、解釋及分析等多重步驟,早有業界指相關指引減低客戶到銀行購買投連險的意欲。
銀行員工除要在銷售前強制披露佣金外,金管局亦要求銀行在銷售投連險時,要詳細了解客戶購買原因及考慮因素,亦須向客戶解釋其它的重要資料。
事實上,早前已有保險業界代表表示,憂慮披露佣金會影響全職保險從業員生計,因為參考當年英國例子,引入披露條例後,令整個行業只餘下銀保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