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朋友問過我,為甚麼要將back to back稱為背靠背比賽。我聳聳肩說:「一張紙空間有限,所以才要慳字嘛。」老實說,小弟也不喜歡這個叫法。因我也曾想過其他球員花名,若轉換成中文會有多奇怪。例如湖人巨星拜恩,「The Black Mamba」的稱號夠晒霸氣,但大陸傳媒譯作「黑曼巴」。吓?不知情的人還會以為他們在說某香煙品牌其中一隻口味;而事實黑曼巴是眼鏡蛇科曼巴蛇屬的一員,但未必人人都知。拜恩挑選Black Mamba作自己的稱號,就是取黑曼巴蛇快、狠、準的獵食特點,而非他對這蛇情有獨鍾。英文名有霸氣,用了中文名卻令人一頭霧水。與其用黑曼巴,不如簡單點叫毒蛇好了。
另一個就是紐約人前鋒安東尼,其外號Melo,原本是因為美國球迷以mellow(輕鬆)來形容其球風,剛好與安東尼的名字Carmelo當中的後兩個音節發音相同,才會這樣稱呼他。但到了中國地區卻變了風馬牛不相及的「甜瓜」,安東尼曾在一次訪問中表示自己其實不喜歡被叫作甜瓜,所以為顧及其個人感受,當下次他造訪中國時,就別再叫他甜瓜了。
其實,寫文章時大可以直接不用外號,以避開這樣的問題。不過,專有名詞就麻煩得多,因為它們是無可避免的例如salary cap(即薪酬上限),cap實是capacity的縮寫,但亦有帽子的意思。正因如此,小弟就曾聽過「工資帽」這樣有趣的叫法。筆者覺得在報道時用球員英文外號可以令文章更有生氣,不用一直「拜恩、他」這樣悶。不過要慳位,有時也沒辦法。
利司基
《蘋果》球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