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0年華姐季軍張慧雯,乘坐由男友人駕駛的車輛回家時,在粉嶺公路被警方截查,警員在車上搜獲44克大麻,後來更驗出男友人的血液含大麻成份。男友人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藏毒及毒後駕駛,昨獲輕判監兩個月,緩刑15個月,另停牌30個月。現職浴室潔具公司助理經理的被告羅焯均(31歲)聲稱,案發前跟女友吵架後吸食大麻。裁判官昨勸被告不值得為一個女人吸毒,告誡勿再吸毒,自尋死路。事發去年11月25日,張經調查後獲無條件釋放。案件編號:FLCC6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