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地「以眼還眼」<br>男子被罰插斷脊骨

沙地「以眼還眼」
男子被罰插斷脊骨

沙地阿拉伯24歲男子艾卡華希(Ali Al-Khawahir),10年前因為插斷朋友脊骨令對方癱瘓,入獄至今,現在他必須籌100萬沙地里亞爾(207萬港元)作為「血債」賠償給受害人,否則要接受「以眼還眼」懲罰,被插斷脊骨致癱。
「以眼還眼」是伊斯蘭古老法規,沙地政府嚴守伊斯蘭律法,在很罕有情況下仍會頒令這古法懲罰──除非受害者原諒傷人者,傷人者必須身受同樣傷害,或按照受害者要求賠償「血債」。
艾卡華希的朋友最初要求200萬里亞爾(414萬港元)賠償,後來願意減半,但金額對艾卡華希來說仍是難以承擔,令其母得四處行乞籌錢。艾卡華希的母親說:「這10年經歷過數百個失眠夜。因為擔心兒子,我的頭髮早已變灰。只要想到兒子會癱瘓,我就害怕得要死。」
英國《每日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