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警覺】
讀者羅小姐與七位日本籍友人到九龍城城南道「創發潮州飯店」晚膳,友人先抵店及點菜,共吃了12道餸菜,當中包括蟶子、琵琶蝦及魚等海鮮食物,埋單共4,260元,她翻查賬單認為欠清晰,並沒列明每道菜的名稱,只籠統列上貝、蝦、魚及廚部等收費。她隨即向侍應提出不滿,獲退回800元。
創發負責人陳先生承認,侍應當晚未有向日本顧客說明海鮮重量,為免得失客人,即時退款,並提醒侍應日後應主動向顧客說明海鮮重量。但他否認有欺騙遊客,強調食品價目已列明於餐牌上,外國客人多會以手指餐牌點菜,侍應亦一定會於餐牌指明覆核才落單。
食肆應主動解釋收費
消費者委員會認為,為免遊客誤會,食肆應備有一份英文對照的餐牌,並說明海鮮的收費方式,若以重量計費,可用計數機顯示價目。該會今年首兩個月,已收到40宗食肆收費爭拗投訴,較去年同期的28宗為多。
檔案編號:02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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